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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教学办公室 时间:20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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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武汉大学研招【2014】20号《关于做好2014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录取原则,本着 “公平、公正、公开”的精神,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入学考试总评成绩进行复试录取,增强服务意识,尊重考生,以考生为本,切实做好我院博士生2014年复试录取工作。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及招生指标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英语 55分,专业 60 分,专业基础60分,总分215分 。                               

    (二)录取指标48人,包括已招硕博连读生18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人。

    二、复试安排

    (一)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4月27日下午3:00—5:00    

    报到地点: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教学区教学楼一楼会议室

    2.复试时间:4月28日—4月29日

    复试地点:报到时详见公告栏

    (二)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用

    1.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工作人员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信息无误后,每位考生缴纳复试费100元,领取“复试报到单”,考生凭“复试报到单”按要求到专业进行复试。

    2.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取消复试资格;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硕博连读)进行体检。

    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体检具体时间报到时见通知。

    三、复试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成:以一级学科为单位,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内、外科按三级学科组成复试小组,科室主任为复试小组组长;余按二级学科组成复试小组,教研室主任为复试小组组长。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副高职称、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本校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招生导师必须参加),成员不少于5人,另安排1名青年教师或优秀博士生担任记录员现场填写《复试记录表》,协助组长工作。

    职责:具体完成对考生个人情况汇报的评价、英语口语听力评分及综合素质测试工作,对考生的初复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提出:同意录取,建议调剂和不同意录取等意见,复试小组长签名。

    四、复试要求

    (一)复试内容及评分

    1. 复试内容:包括个人情况汇报、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和心理素质考核。

    个人情况汇报要求考生须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汇报的内容包括:简历、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报告时间为:5-8分钟/人。复试小组认真考察、评价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生动态的掌握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能力。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可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综合面试主要考查对考生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等综合素质及培养潜力进行全面考察,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思想政治考核和心理素质考核。在复试阶段还应重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遵纪守法等方面;心理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人生态度、道德品质、性格意志等方面。

    2. 评分:个人情况汇报、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二)成绩核算

    1.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50%;复试综合成绩中个人情况汇报的成绩占15%,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占15%,综合面试成绩占20%。

    2.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调剂复试及导师提名复试

    (一)调剂复试

    在同一二级学科内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导师复试,跨二级学科及初试成绩未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者不得调剂。跨学院调剂,调入和调出专业相同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和调出单位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可调剂复试。

    凡申请调剂导师复试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经调入、调出两位导师同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方可调剂复试。线下考生不得调剂导师及专业。

    (二)导师提名复试

    博导在上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具有线下10分提名复试权(单科和总分差分合计),提名复试的具体规定如下:

    1. 无上线生源博导,最多可提名2名线下考生参加复试。

    2. 仅有1名上线生源(含硕博连读生)的博导,最多可提名1名线下考生参加复试。

    3. 参加线下提名复试的考生必须是非定向考生,博导不得使用“导师线下10分提名复试权”录取定向就业类考生。

    4. 参加提名复试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导师提名复试审批表》。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对提名考生进行复试。根据初试、复试结果形成的总评成绩排名确定是否录取。

    (三)《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导师提名复试审批表》须在复试前填写完毕,交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四)请拟参加同一二级学科内调剂复试或“导师线下10分提名复试”的导师将填写完毕的《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或《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导师提名复试审批表》在4月24日前提交研究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对提名考生进行复试。根据初试、复试结果形成的总评成绩排名确定是否录取。

    六、录取类别

    按照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为非在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武汉大学,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为在职博士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武汉大学,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七、学费及奖学金

    所有博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将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标准及实施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八、初录结果公布

    初录名单将于5月4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届时请考生登陆人民医院网站(http://www.rmhospital.com)查询,若有异议请于5月 16 日前向研究生办公室提出。联系方式: 027-88041919转88884。

    十、补充说明

    所有考生不得提出修改录取类别的申请。

    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考生需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等调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武汉大学第一临床学院

    教学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

    附件:2014年第一临床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