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需对互联网医院平台建设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对此感兴趣的供应商前来。
一、项目编号:RMCG-19B-F006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互联网医院平台建设项目
交付时间:实施周期30天
免费维护期:2年
预算控制价:25万元,超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3)供应商若为外地企业的,须在采购人所在地有分支机构,具有快速响应和足够的技术支持能力,具备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和服务人员。
4)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有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5)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 11 月 4 日-2019 年 11月 8 日
每天 8:30~11:30、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
五、磋商文件领取地点: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38号,学术活动中心902室)
六、磋商时间: 2019 年 11 月 14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带磋商响应文件出席磋商会
七、磋商选地点: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学术活动中心703会议室
八、凡是领取了磋商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在磋商前两日通知招投标办公室。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通知的供应商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携带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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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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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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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第三条“资格条件”中提到的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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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与磋商项目相关资质;(见附件一)
以上资料报名时需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核,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作为报名资料存档。
供应商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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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前请按要求准备好报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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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前按要求准备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敬请投标代表携带磋商响应文件至开标现场。
4. 磋商开始前,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中给出的格式)和有效身份证件(除磋商响应文件外另准备);法定代表人本人作为供应商代表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按磋商文件中给出的格式)和有效身份证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 本项目如有疑异,请向采购人提起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监察处投诉。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联系人: 晏老师 联系电话:(027)88041911-81360
投诉联系人: 项处长 投诉电话:(027)88041911-8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