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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大学科研型博士生、硕士生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发布:研究生办公室 阅读次数:726 时间:201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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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第一临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或代表致欢迎词,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会议开始,提出答辩基本要求。

    三、学位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报告时间:博士生30-40分钟,硕士生25分钟。

    四、 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学位申请人答辩(采用即问即答方式,不另行准备)。

    五、指导教师简要介绍学位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学习成绩、科研及论文研究情况。

    六、休会。学位申请人、指导教师及列席会议人员退席。

    七、答辩委员会主席或秘书宣读论文评阅意见和指导教师的学术评语。

    八、答辩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进行评议,就是否同意授予何种学位形成决议,决议含以下内容:

    1. 对学位论文水平总的评价;

    2. 对答辩过程总的评价;

    3. 指出不足或修改意见;

    4. 学位论文是否通过,是否建议授予何种学位。

    九、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

    十、 讨论并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在决议上签名。

    十一、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十二、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学位授予 学院医学教育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了跨越式发展。